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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基础学院各位研究生导师及毕业班研究生:

 

接研究生学院通知,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3级应届毕业博、硕士生须在5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将答辩材料交送研究生院(番禺校区),以便提交学位委员会审核,逾期答辩者只能参加下半年的学位授予评审审核。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和博、硕士研究生,安排好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以便进行学位授予工作。

 

 

基础学院

201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