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基2016091901
关于评选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教研室和实验中心,研究所:
接研究生学院通知,为了表彰和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和临床实践方面特别优秀的三年级研究生,现学校开展“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评选具体事宜请仔细查看研究生学院通知,
相关材料,请于10月13日上午11:00前报A1-609,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纸质材料包括《广州医科大学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附件
电子材料包括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请打包以姓名命名于10月13日上午11:00前发到邮箱504615170@qq.com。
基础学院
2016年9月19日
附:研究生学院通知:
关于评选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和临床实践方面特别优秀的三年级研究生,现开展“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评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研究生,即2014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参见《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改)》(附件1)。
三、2016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与评定标准
(一)新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满足以上基本申请条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8万元。
2、新生二等学业奖学金
满足以上基本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7万元,硕士研究生(不含推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32万元。
(二)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1、满足以上基本申请条件且年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或重修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7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32万元;
2、满足以上基本申请条件且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或重修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49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23万元;
(三)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1、满足以上基本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49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23万元。
2、优秀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1)在三年级的研究生当中,将评选出优秀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具体的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将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公布。
(2)如果符合评选条件,三年级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和“优秀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四、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将按2014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数约30%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广医一院、广医二院、广医三院(包含北院区)、广医四院、广医五院、广医肿瘤医院、广医口腔医院、基础学院、金域检验学院、卫管学院、药学院、免疫所、护理学院、公卫学院、生命科学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军区广州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南山医院、广州市皮防所、广州市红会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中山人民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研究生,具体评选方法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10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2、广东省人民医院、深圳沙井医院、武警医院和广州市胸科医院的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广州医科大学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4、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单位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六、奖励办法
学校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雯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6室
电话:(020)37103094
E-mail:lianwen308@qq.com
附件:
附件1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改)
附件2 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广州医科大学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优秀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