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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评选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研究生: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决定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2015-2016学年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

二.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请参阅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其他补充说明:

1.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但是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本次所上交的参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例如,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

2.所上交的参评论文,必须达到广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的要求。即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发表的学术论文。

3.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杂志社的样稿,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4.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初选推荐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

(二)材料报送

请在2014年5月3日(周二)前,统一向基础学院教研办(A1-609)报送以下材料: 
  1.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申请表(附件2-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按培养单位命名,其中包含的个人申请材料请按学生姓名命名。个人申请材料的电子版须包含发表论文、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申请汇总表(附件5-7,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按培养单位命名);

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并与申请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

4.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申请人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与申请表(附件3或4)装订在一起;

5. 本次评选研究生院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基础学院教研办,由学院教研办统一上报研究生院。

五、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飞、王丽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A1-609

电话:(020)37103203

E-mail:1165011481@qq.com

 

 

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学院

一六年四月十八

 

附研究生院通知如下:

关于2016年评选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决定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2015-2016学年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

二.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请参阅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其他补充说明:

1.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但是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本次所上交的参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例如,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

2.所上交的参评论文,必须达到广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的要求。即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发表的学术论文。

3.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杂志社的样稿,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4.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初选推荐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2014年5月5日(周四)前,统一向研究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1.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申请表(附件2-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按培养单位命名,其中包含的个人申请材料请按学生姓名命名。个人申请材料的电子版须包含发表论文、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申请汇总表(附件5-7,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按培养单位命名);

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并与申请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

4.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研究生文体积极分子奖申请人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与申请表(附件3或4)装订在一起;

5. 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单位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五、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雯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6室

电话:(020)37103094

E-mail:lianwen308@qq.com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一六年四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