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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基础医学院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2级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的创新教育,引导科研反哺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院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研究,所报项目要能够全面培养本科生的创新精神、科学思维、创新实践能力;鼓励所报项目与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相结合。

2. 项目组成员要以我院本科生为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学生梯队建设,组建跨年级跨专业本硕结合的学生团队,原则上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人数不少于4人,研究生人数应不超过本科生的1/2。

3.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在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确保项目切实发挥科教协同育人作用。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基础医学院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面向2022级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开放申报;

2. 项目指导老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全国优秀教师称号,或担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或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②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课题,或担任学校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③在中国科学院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过1篇及以上高水平研究论文;

④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⑤指导本科生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高水平论文,指导老师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⑥指导本科生作为前2位完成人获得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不含申请阶段专利);

⑦指导本科生参加全国“挑战杯”“互联网+”,或相关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科竞赛以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为准。下同)

3. 存在以下情况者,不予立项资助:

①项目相似或相近内容已获得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简称大创)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②项目指导老师有在研的校级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或既往校级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不通过者,不得再次申报;

③项目指导老师近5年各类教学类项目存在暂缓通过、不通过、终止通过等情况。

三、项目资助情况

1.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拟资助金额为1-5万元/项,支持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

2.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在建设周期内分年度下拨,每年度下拨资助经费总额的50%。

3.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耗材、论文版面费和资料印刷费等支出。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当年经费使用不符合财务要求的序时进度或违规使用,项目建设成效不显著的,下一年度经费予以减发或停发。

四、项目管理与验收

1.学院将不定期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年度考核,各项目需提供项目组本科生实质性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性证明材料(如实验记录、小组讨论纪要、研究报告等)。

2.项目指导老师在组建研究团队时,需结合项目研究预期进度、成果产出周期等,注意低中高年级本科学生合理配比。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对研究团队进行较大变动。

3.项目指导老师应积极指导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鼓励产出多种类型的预期成果。项目验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指导项目组本科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作为前 3位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项目指导老师需为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成果形式为专利的:需指导项目组本科生获得实用新型授权专利或发明专利1项,项目指导老师排第1,学生排第2;

③成果形式为项目的:需指导项目组本科生获得校级以上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④成果形式为竞赛奖励的:需指导项目组本科生获得 “挑战杯”、“互联网+”和基础医学创新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

上述成果均以广州医科大学或学校下属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以上本科生均指项目组内的本科生成员。

五、申报材料

请各位申报同学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交到A1-607谢晓斌老师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基础医学系办公邮箱gyjchyx@163.com。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项目申报书》需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和成员签字。

联系人:谢晓斌

联系电话:13825041219

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系

2023918

附件1: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