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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和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本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规定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对我院的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并答复考生投诉。

二、考核流程

1.初审(满分100分)

初审环节专家组结合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信、学术成果、“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等进行资格审核及独立打分,专家打分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材料评审得分。择优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

对提交材料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初审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环节。按报录比不超过3:1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束后在基础医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2. 综合考核(满分20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考生一般需准备 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等。

(1)专业能力(占100分):主要包括:①专业知识结构、科研思维;②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③实验技能或临床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综合素质(占100分):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③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三、录取

1. 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每个导师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的排名录取。

2. 拟录取的考生,初审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180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按规定参加考核;

(2)考核成绩不合格;

(3)政审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5)文件要求所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按学校限定时间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考生务必保证联系电话畅通,接到通知后携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硕士学位证、英语水平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须递交的相关纸质档材料到指定地点按时报到、参加考核。

考生档案材料清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说明:表格在网报生成后打印,需填写完整本人自述,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应届生可由所在院系所科教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往届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最后由考生在“承诺”事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简表缺失上述内容的,视为报名无效。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并签名)。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一式两份均须原件,即每位专家两份,共四份),需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如教务系统直接打印须彩色打印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需导师签名)。

(6)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交学生证复印件)。

(7)硕士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获硕士学位的提供学位鉴定报告),有效期需到2026年6月(过期后可补交)。

(8)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9)本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无本科学历的提供专科学历认证)。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负责人签名和政审单位盖章)。

(11)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1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等)。

(13)定向生证明(报考定向生的由所在单位开具)。

(1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1份(本校研究生由各医院开具);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没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还要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15)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203

联系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博学楼A1-613办公室

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