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2017届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其他补充说明:
1、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但是此类同学,本次参评所上交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获奖当年10月30日以后的。例如,该生已获得2015年企业或国家奖学金,因此,该生的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
2、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杂志社的样稿,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3、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3),如无特殊情况,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
4、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2017年“优秀研究生”和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即只能选择其一;
5、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在读研究生数约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2、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7。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请参评的学生于5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附件5《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6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交到A1-609办公室,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发到邮箱504615170@qq.com,由基础学院评选后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优秀毕业研究生因基础学院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达到名额要求,不再另外评选。
六、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奖。
基础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附研究生院通知如下:
关于评选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和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决定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2017届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其他补充说明:
1、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但是此类同学,本次参评所上交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获奖当年10月30日以后的。例如,该生已获得2015年企业或国家奖学金,因此,该生的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
2、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杂志社的样稿,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3、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3),如无特殊情况,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
4、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2017年“优秀研究生”和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即只能选择其一;
5、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在读研究生数约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2、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7。
五、评选办法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单位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二级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4《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二级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5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纸质版(须有二级单位科教科的盖章)
①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
②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电子版(压缩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17年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7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4《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5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
(2)《广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二级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7《广州医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二级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扣除获奖毕业生人数后的实际下发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6月7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纸质版(须有二级单位科教科的盖章)
①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
②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电子版(压缩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17年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9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7《广州医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6月2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
(2)《广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
3、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
根据附件7《广州医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的培养单位。如无特殊情况,这部分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具体名单见附件3)。
六、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雯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6室
电话:(020)37103094
E-mail:gyyjs2013@163..com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
2.2015-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
3. 2017届毕业研究生在读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情况汇总
4.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5.广州医科大学2017年优秀研究生奖申请汇总表
6.优秀研究生奖申请表
7.广州医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8.广州医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9.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