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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文件要求,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内容

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前,必须做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课题,在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综述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的目的和依据;

2、国内外在该方面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4、研究方案、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5、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及经费;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7、主要参考文献。

二、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的组成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须经开题报告会审核,审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学科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本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秘书1人,导师可作为审核小组成员,但不能担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

三、开题报告会程序

1、拟作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向导师所在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2、审核小组组长主持开题报告会;

3、研究生在报告会作开题报告;

4、审核小组成员针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提问,研究生对所提问题予以回答;

5、审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对于选题适当、论据充足、措施落实的,批准其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对于尚有不足的,要求其再作修改补充,并重作开题报告。

6、审核小组组长宣布开题报告是否通过,并在培养记录本(培养记录本已发给博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上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填写审核意见。

四、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确定,一般不晚于第三学期末。

五、相关要求

1、开题报告可在各附院、各二级单位内公开举行,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可张贴海报或挂网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

2、开题前研究生应将综述报告印发给开题报告审核小组成员,为报告会做好准备;

3、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一个月内重作一次;

4、开题报告通过后,其选题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变的,须重作开题报告,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学位论文选题者,学校将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六、开题报告结束后,学校研究生院将进行随机抽查。

七、研究生院联系人:卢贤欢  020-37103086  18826497961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王丽  梁晓婷  020-37103203

 

 

 

 

基础医学院科研办

201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