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接科研处通知,市教育局结题工作已经开始,上级部门为加强科研课题的规范管理,提高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质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课题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及《广州市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就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08年、2010年未结题的市属高校科研项目。
(二)2012、2013年配套资助类项目具体包括:市教育局配套资助独立举办学术会议成果推广;市教育局配套资助高层次科研项目;市教育局配套资助高层次奖励成果推广。
二、结题材料整理
(一)高校科研项目 请将整理好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命名“项目负责人+课题名称+申请结题材料”)于10月28日(周二)上午11:00前打包发送至王丽老师邮箱504615170@qq.com。
材料包括申请材料(附件2)包括:材料清单、①合同书(有教育局盖章的合同书扫描成PDF版)、②重要事项变更表(曾申请过延期的项目,需将教育局同意的延期申请表扫描成PDF附在附件中。没有延期的项目不需要附此表)、③验收申请书、④验收证书、⑤成果登记表、⑥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⑦成果佐证材料(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的封面、目录、摘要、版权页,专利证书等;扫描后上传PDF或TIF文档)、⑧项目进展情况表、⑨专家名单(推荐5名供教育局参考,结题验收专家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广医非直属医院算外单位),每个单位1人(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科研处上报教育局后由教育局组织结题资格审查,审查结果10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在市教育科研网首页“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管理”—“项目进度”栏目公布。
(二)配套资助类项目需填写《广州市教育局配套资助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材料于10月28日(周二)上午11:00前交基础学院。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验收前审核
各二级单位收到项目负责人申请后,要对成果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达到以下标准的方能进入组织验收程序:
(一)项目已完成合同的各项量化指标。
(二)项目组提交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专利等)均与项目主题贴切;研究成果全部由课题组成员完成,且成果中外单位人员完成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研究成果发表时间在课题正式立项后,且在成果发表时注明了获我局资助项目的类别、编号等。
(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
四、项目验收标准调整
为提高课题结题质量,教育局将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科研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注重创新的独特价值。
(一)定性评价:根据项目的类型及特点,设定项目的个性化定性评价标准。基础研究项目要以原始创新性成果和创新性人才培养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科学价值。应用研究项目要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项目要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机构承担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属于应用研究课题,着重评价项目对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作用。
(二)定量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必须经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及申请专利等形式才能获得社会公认和知识产权,为了坚持项目资助的绩效导向,我局对各类项目申请提出预期目标的最低标准,同时也作为项目签订合同书及申请验收的最低标准。各类课题原则上应达到以下预期目标方可组织验收,并以验收专家的定性评价意见作为项目完成质量评价的最终结论。
市属高校科研课题立项的预期目标:
(1)重点项目:理工、医学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期刊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社科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1篇。
(2)一般项目:理工、医学类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社科类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青年项目: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以上核心期刊均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往未结课题,凡立项量化指标高于本标准的,均可按本标准申请结题。
进一步的验收进程请查看科研处通知。
基础学院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