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研室和实验中心:
接科研处通知,为了做好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请准备申报2015年度国家基金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申报项目的伦理审查工作。
依据国家基金医学部的申报要求,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并视情向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提出咨询或接受组织审查。
学校本部申请者请按照学校医学伦理审查要求,于2015年1月9日(周五)上午9点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1)、知情同意书(附件2)、伦理审查审批表(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国家基金伦理意见模板(附件4)。一式两份,材料按照附件1、2、3的顺序装订。附件4另附。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命名为“基础学院张三医学伦理审查材料”,发邮箱504615170@qq.com。 学校伦理委员将于1月中旬以答辩形式进行伦理审查,具体安排见二轮通知。1月下旬将伦理意见发给申报者,各自扫描上传到申报书里,原件及知情同意书装订在纸质版申报书后。
注意:项目题目请确定无误。尽量避免再次修改。
基础学院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