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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做好开学前新冠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导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防组(2021)9 号)、《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近期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穗教防控(2021)30 号)、《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早做好新学期的开学准备,现就做好开学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强调如下要求。

一、严格做好学生开学前管理工作

1、在校(院)学生减少跨省流动和聚集性活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培养单位所在地,非必要不出境。确需离开的,须提交请假说明,并按请假要求向导师、学院、学校研究生院申请通过后才能离开。非必要不得组织省外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原计划组织离穗的活动,尚未出行的原则上取消。

2、我校将于9月2日开学,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我院所有学生开学前 14 天(即8月18日前)务必返回培养单位所在地,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如若不能返回培养单位所在地,请于8月18日下午5点前填写以下问卷,并同导师和辅导员说明具体情况。https://docs.qq.com/form/page/DV2tkSkhTYm9FWXBQ?_w_tencentdocx_form=1。

3、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掌握学生所在地的基本信息。除非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否则不得批准学生请假离开学校,且请假要得到研究生院审批后才能离校。

4、当前至开学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推迟返校(院),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院)。

二、分级分类做好返校(院)人员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重点人群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来(返)粤返校(院)学生须及时联系辅导员告知返校事宜,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1、对高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

2、对中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

3、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穗人员按要求开展“7+7健康管理”(即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穗人员按要求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穗人员按要求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对于近期有外地旅居史返粤人员,抵粤后48小时以内应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从国外、境外回来的人员,根据广州市入境隔离规定,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主动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报送

1、我院所有学生应主动做好各类信息报送,返校(院)学生不得瞒报、漏报疫情相关地区旅居史的情况说明,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若出现特殊情况,如密接、次密接人员,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人员等信息务必及时上报导师和学院辅导员

2、在校(院)学生若自觉身体不适有发热现象,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通知辅导员上报相关信息。

全体研究生应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对不遵守校院规定、不主动积极上报身体状况健康码和行程等信息、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将视程度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部分或全部取消该研究生当年度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基础医学院科研办

2021  8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