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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工作现已开始。请我校准备申请该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留学国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前往英语国家的申请人要求参加国际通行标准化英语考试,学术类雅思成绩6.0分或以上,托福考试79分或以上;前往非英语国家的,要求达到该国院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年份的次年6月之前。
    二、申报类别与范围
    (一)本项目选派类别包括:一是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二是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培养类别包括意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留学生;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留学生。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三、时间安排
    我校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6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参阅附件《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附件:《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基础学院
                            2014年5月14日